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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哪些证明资料

房产纠纷 2020-08-12 00:34 标签: 办理 房产 买卖 合同公证 提交 证明 资料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须提交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须提交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
(六)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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