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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有什么

房产纠纷 2020-08-13 22:10 标签: 房地产 不得 设立 抵押 情形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有: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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