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纳税人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