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引进人才落户政策规定了5类人才可落户天津,分别是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资格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创业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急需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除上述材料,引进人才还应对照《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选择的落户地点提供相应材料: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
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