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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顾问 2022-10-08 11:59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
• 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 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 在荆州就业并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 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育,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政府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 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工作的通知》有关待遇,除正常工资福利外,博士研究生5年内直接补贴可达29.6万元,硕士研究生5年内直接补贴可达12.88万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工作的通知》通知 有关待遇,除正常工资福利外,博士研究生5年内直接补贴可达29.6万元,硕士研究生5年内直接补贴可达12.88万元。

张艳律师

张艳律师

内蒙古民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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