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什么时候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征地拆迁 2020-08-26 10:05 标签: 进行 土地 增值税 清算

第一大点、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第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第2项、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第3项、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第二大点、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1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第2项、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第3项、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第4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3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