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没有中心则找国土局的地籍科。
2、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有乡 (镇)村企业厂房建筑物与集体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