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即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257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孩子的抚养,应由民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