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无价值贡献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判断是否侵害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某段期限内业务量达不到规定的多少合理指标,视为不胜任该岗位;
公司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至某某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必须证明您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