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第三次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只要是劳动者主张要求的更换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就必须同意,这是对单位有长期贡献的员工的一种补偿与待遇,但如果是员工出于自愿签固定合同的情况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