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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转出去了,对方反悔,没签转让合同,有微信记录

合同纠纷 2020-08-18 19:16 标签: 出去 对方 反悔 转让 合同 微信 记录

店转出去了,对方反悔,没签转让合同,有微信记录,若未缴纳定金的,视为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协议;若已缴纳定金,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不再返还定金。

店铺转让协议一旦签订立即生效,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乙方违约的,甲方一般是不需要返还定金的。

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且购房者已经缴纳了定金,如果违反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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