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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职工工资怎么清算

劳动工伤 2020-08-31 15:57 标签: 裁定 受理 破产 申请 职工 工资 清算

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职工工资清偿方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工资优先清偿。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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