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履约保证金比例的法律规定

合同纠纷 2020-08-18 20:13 标签: 履约保证金 比例 法律 规定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接受承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接受承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对于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是5%-25%,国内一般是交10%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法律依据】

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