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