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有三个:
1、有配偶;
2、不以夫妻名义;
3、与他人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