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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务 2020-08-19 01:51 标签: 股份 有限公司 设立 时间 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发证。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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