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承租人有以下权利义务:
1、要求出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2、从转租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3、修缮租赁房屋的义务。
4、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