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托管银行资质要求有:
(一)有负责托管业务的专门部门或机构;
(二)有充足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三)具备保管托管财产的条件。
(四)有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和软硬件设施。
(五)有完备的托管业务系统。
【法律依据】
《基金法》第三十三条 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