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撤销赠与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哪谁

合同纠纷 2020-08-18 23:28 标签: 撤销 赠与 合同 条件 享有 撤销权 主体

撤销赠与合同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两种情况,适用的条件也不同。

一、有因撤销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无因撤销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的主体是赠与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