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合同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两种情况,适用的条件也不同。
一、有因撤销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无因撤销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的主体是赠与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