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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医疗纠纷 2020-08-18 20:13 标签: 医疗 机构 责任 保险 免除 条款

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

1、医疗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故意及无过失造成的损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若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或有过失;

且又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则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条例中规定的由于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可以转嫁给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是由于故意造成的损失作为责任免除不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是由医院及相关医生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责任保险不负责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医院不能转嫁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遭受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家人若想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仍须向法院提起赔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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