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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医疗期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工伤 2020-09-01 07:27 标签: 试用期 员工 医疗期 规定

试用期在劳动法里面规定也是属于正式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应该和正式的员工享有同等的医疗期待遇;

并且在试用期员工医疗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能对试用期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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