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

征地拆迁 2020-08-26 13:19 标签: 农村 拆迁 补偿 规定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