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超过六个月不合理,员工的试用期期限取决于劳动合同书中规定的劳动期限,如果是三年或三年以上则试用期可以是六个月,但不能超过六个月,如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则不得超过两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