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的成立。
2、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3、保管人的限制。
4、保管费用。
5、合同的终止。
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7、争议解决方式 。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