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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20-09-01 14:03 标签: 规定

产前假的规定,产前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

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

享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的80%发给,并且作出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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