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活动违法:
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二、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对象不当;
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本身内容错误。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