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的主要特征如下:
1、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是一种单项性的抗辩权;
3、属于形成权;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