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案件侦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 内线侦查:隐蔽力量贴靠。
(二) 技术手段侦查:交控对象要准确、交控要求要明确、认真分析研究监控材料、要协同作战、严格坚持审批制度;
(三) 金融调查:了解涉毒洗钱案件的规律,正确把握追缴范围。
(四) 控制下交付:将毒品至于警方的严明监视、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