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违法,如果非法批准征收、 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 除处分。有前款规定行为,且有徇私舞弊情节的,从重处分。
【法律依据】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