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提供的误工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为准,或者所在的工作单位也可以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且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