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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23 08:10 标签: 不予 行政处罚 情形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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