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作成合并契约;
2、股东会作出合并的决议;
3、结算资产负债;
4、通告债权人;
5、公司合并股份、移交财产;
6、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