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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有哪一些

合同纠纷 2020-08-19 06:16 标签: 要约 邀请 法律 效力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的,如果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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