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对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