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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合同纠纷 2020-08-19 12:27 标签: 保险公司 解除 保险 合同 条件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1) 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 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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