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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拒付抚养费,赠与他人房产是否有效?

婚姻家庭 2020-08-03 02:29 标签: 前夫 拒付 抚养费 赠与 房产 有效

王某将房屋赠与其妹妹的行为是可撤销民事行为,你可以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王某的赠与行为才无效。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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