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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保险

劳动工伤 2020-09-03 02:41 标签: 孕妇 解除 劳动 合同 赔偿 保险

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产期间发生的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列支。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女员工发放了工资,生育津贴则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以充抵已经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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