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④质押担保的范围;
⑤质物移交的时间;
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