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分包合同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72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