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