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证券公司成立后,可以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营业吗?

公司法务 2020-08-27 20:52 标签: 证券 公司 成立 可以 理由 超过 三个月 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