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性质: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即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举办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共同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 【法律依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可以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在公司买的原始股不能退。股份只能相互间转让,不能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无权处分合伙财产的判决依据:如果个别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的授权,擅自处分了合伙财产,第三人是善意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如果是恶意的,则该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种类划分如下: 1、依据股权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2、以股权转让是否以书面为载体分为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以股权是否即时转让分为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
股东集体决定用款不构成挪用资金。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
个人独资公司的解散条件如下: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无规章制度是可以的,但是最好制定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收益是可以弥补当期发生的经营亏损的。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出资条件; 2、注意履行条件; 3、注意税费成本;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