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施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那么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所谓合理期限:是指根据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具体的情形,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工期和相关的合同文件约定的内容。 施工人进行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所需要的时间那么在因施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那么发包人有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是返工、改建。
建设工程合同和承包合同的区别包括一下5个方面。 第1就是主体不同。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那么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这个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合同的要
利息它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那么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那么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那么按照约定处理。 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从应付工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的,那么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评标《暂行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最多顺延五个工作日向投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 不一样的招标工程有略微不同的保证金退还期限。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中签订合同小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发包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 2、必须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必须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
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 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列工程建筑中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设计错误或者说缺陷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损耗、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者是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