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 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扣除: 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在质保期满后退还。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建筑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退还。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是: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报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后审)。 6、发放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答疑会。 9、接收投标书。 10、开标、评标、定标。 11、宣布中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免收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2)因遭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人防工程商铺不能买卖,人防工程为公用工程,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由政府委托人防部门管理。开发商没有权力卖人防停车位的产权。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的,但是可以租用。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集体或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义务修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 利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以及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积标准修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但应到人民防空主
砖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技术保证措施 1、填充墙砌筑前由各楼号施工技术员及工长,熟悉施工图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弹出控制线、轴线、墙身中线、边线、各门窗洞口、各预留洞口和设置的构造柱、构造圈梁、边框柱将弹线标清,并测好水平标高及控制标高点。 2、填充墙砌筑前,作业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并对砌块砖适宜浇水湿润,根据弹出的墙身线进行试排砖,排砖搁底,确定合理组砌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分值的规定: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具体的分析,应当把握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变更权利不被不合理的限制和排除,又应当考量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签订黑合同搞不正当竞争来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 一、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 二、总包合同中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