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后才发现患了职业病,还能按工伤处理吗
离职后查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员工在离职几个月后发现出现身患职业病,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员工本人意愿辞职已经生效是不能在申请为无效的。但是员工可以以身患职业病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二、关于职业病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职业病是《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所患的职业病。
只有《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换句话说,如果按照有关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但是该职工所在单位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内,那么该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65条作出了规定,即“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二是职业病必须是《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如果某人患有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某种疾病,但该病不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环境周围的有毒物品等原因而引起的,那么该人的这种疾病就不属于职业病。其所受到的伤害,应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而不能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5-04-30 14:29
试用期员工依法享有请假权利,请假需遵循用人单位制度流程,用人单位不得因试用期身份剥夺员工合法休假权。若请假遭无理拒绝或因此被违法辞退,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平等保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休息休假权,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权利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权益受完整保护。
具体休假类型:
病假:凭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工资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
事假:用人单位可自主规定是否批准及是否扣薪,但不得禁止合理事由(如直系亲属重病、紧急事务)。
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法带薪,试用期员工同等适用(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025-04-30 14:26
空白劳动合同通常无效,但司法实践中可能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认定部分有效或视为有效。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仍有权主张劳动报酬等权益。
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对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能事后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如降低薪资、延长工时);
劳动者在争议中举证困难,需依赖其他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明实际约定。
对用人单位:
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完整合同);
若合同被认定无效,仍需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工伤、社保等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2025-04-30 14: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如不能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合同。但合同到期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需结合伤残等级处理
一至四级伤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需保留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至退休,合同到期不得终止。
五至六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除非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仍应维持。
七至十级伤残(轻度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需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5-04-25 17:26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在法律上无明确限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能需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协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未设定最长期限。实践中常见合同期限为1-5年(如3年或5年),但双方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签订更长期限(如10年或以上)。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换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的。
提示:若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5-04-24 10:47
工伤职工辞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主动辞职: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如未拖欠工资、未违法用工),通常无经济补偿金;但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缴社保、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被迫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被动辞职或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伤残待遇:无论辞职原因,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离职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