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职工自行补缴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回吗

劳动工伤 2023-04-10 09:16 标签: 医疗保险

一、职工自行补缴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回吗?

可以向单位追偿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处理的,对于这种行政不作为,劳动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履行职责,即向欠费单位追缴所欠社保费。

二、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怎么补偿?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五险一金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交五险一金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曾祥成律师

曾祥成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