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何公司都必须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吗
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二、董事和监事的区别
董事和监事的区别在于职责不同,产生方式不同,职权范围不同。
1.职责不同:监事是监督者;董事是执行者。行使权不同:监事负责监督;董事进行决策,负责公司内外事务。目的不同: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监事设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2.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职范围不同:关于职范围,执行董事的职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两者职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3.职权范围不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025-04-24 14:00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处理,需严格遵循《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法律框架下的具体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债务清偿的基本原则
投资人无限责任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31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清算时,先以企业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投资人用个人其他财产(如存款、房产等)补充清偿。
家庭共有财产的特殊情形
若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如登记文件中注明),则需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债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
2025-04-24 13:57
公司债务转让给个人(即债务承担)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核心在于债权人同意和协议合法性。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和法律要点:
一、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1条:
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转让无效。债权人有权要求原公司继续履行债务。
2025-04-24 13:55
公司借款不还时,法人(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形:法人通常不直接担责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原则上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除非存在下述特殊情形)。
2025-04-17 16:51
2025-04-11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