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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是否需要给付双倍赔偿

劳动工伤 2023-09-08 10:04 标签: 裁员

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并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张峰律师

张峰律师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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