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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监管资金会不会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4-03-02 09:28 标签: 挪用监管资金 犯罪

挪用监管资金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对于挪用监管资金,如果行为人具有挪用资金的故意和行为,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具体的罪名和刑罚取决于行为人的身份、挪用资金的性质、数额、用途以及归还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文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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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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