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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3-21 15:31 标签: 主动辞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若欲解除与雇主签署的劳务协议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试用期离职需提前3日通知雇主,此举无需经过雇主的批准,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职责。
其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三十八条的内容,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无需事先告知雇主即解除与雇主签署的劳务协议,同样,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仍然要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每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劳动者在无合法有效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劳务协议,即所谓的“自动离职”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雇主不仅不必向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陈良洲律师

陈良洲律师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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